為加強對教材選用的指導和管理,提高教材選用的整體水平,確保高質量教材進課堂,特制定本規定。
一、選用原則
1.先進性原則。選用的教材正確、科學、系統地闡述本學科的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、基本方法,能反映本學科國內外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的新知識、新成果、新技術。選用教材思想性強,政治觀點正確,沒有政策性錯誤。
2.優先性原則。優先選用最新出版的國家級規劃教材、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教材、省部級獲獎教材、以及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。通識教育必修課、學科基礎課原則上均應選用以上各種教材,專業課也應優先選用外校編寫的優秀教材。
3.適用性原則。選用的教材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,要與課程建設和人才培養目標相匹配,要有利于課堂教學,有利于學生知識、能力和素質的綜合培養。采用同一教學大綱的課程,應選用同一版本的教材。同一門課程一般不選用多種教材。
二、選用要求
1.每門課程原則上要有相應的教材。
2.實行教材選用審批制度。針對選用教材性質,分為校、院兩級審批。嚴禁向學生推銷沒有經過審批的教材以及盜版教材。
3.各教學單位選用的各類教材由教務處統一組織招標采購,任何其他部門、學院、教學部不得自行采購教材。
4.教材選用應保持相對穩定,若教學計劃、教學內容沒有大的變化,一般不隨意更換教材;若要更換新版本教材,須提供新版教材供審批時參考。
5.教材一經選訂、購入,必須按計劃使用,不得因更換任課教師等原因而拒用。
6.要結合學科、專業的調整,加強教材的更新換代。應優先選用近3年出版新教材。
三、選用程序
1.每年5月上旬和11月上旬,教學服務中心向各教學單位提供教材信息。
2.任課教師根據教學計劃、課程教學大綱要求、有關教材信息和學校要求,提出教材選用意見;暫未落實任課教師的課程,由教研室主任或課程負責人提出教材選用意見。
3.任課教師填寫《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教材選用審批表》(附件1),經教研室集體審定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學院。
4.對于國家級規劃教材、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教材、省部級獲獎教材、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,由學院負責審批,教學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選用;選用其他教材由學院簽署意見后,報教務處審批,審批通過后方可選用。
5.各教學單位按選用程序確定的教材后,填寫《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教材征訂表》(附件2),統一報教學服務中心訂購。
6.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換教材,必須由任課教師提出申請,填寫《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教材變更申批表》(附件3),經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同意,報教務處批準后重新訂購。
四、其他
1.學生用書采用銀行卡刷卡繳費的方式自愿購買,由教學服務中心按招標價統一出售。
2.教師用書須在開課前一個學期末領取,費用由教師所在教學單位承擔。
3.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教材訂購或發放延誤、教材選用變更等影響教學正常進行的,追究責任人的責任,并在評教、評管中予以體現。
五、附則
1.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
附件:
1.《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教材選用審批表》
2.《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教材征訂表》
3.《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教材變更申批表》
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
2014年4月28日